十堰市审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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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坚持组织领导筑牢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2018年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长陈勇亲自担任组长,局综合科、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计算机中心组成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综合科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收集、审核、上报审批、公开和网站维护等日常工作。

  (二)突出风险防控抓好审计权力运行公开

  为进一步规范审计权力运行,我局积极利用信息平台推行外部公开。在十堰市审计局“审计公示”栏目,对审计项目实行审前公示,对审计的形式、对象、内容和时间等进行公开,并按照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规定》以及省审计厅《审计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办法》的要求,附上审计工作“八不准”纪律规定,公布审计组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和监督。一年来我们对“市看守所财务收支审计”等审计项目进行了公示,在加强对审计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同时,也促进提高了审计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增强了审计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强化监督考核推动信息公开责任落实

  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落实并明确在相关责任科室的年度目标责任书中,由局党办对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和评议。采取公众评议、特邀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间、程序等进行公开评议,评议结果作为科室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对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二、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有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报送工作的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在保守国家、部门和被审计单位(项目)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做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给予公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好重要决定公开情况、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录的备案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度我局通过不同方式累计公开政府信息658条。除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外,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审计政策法规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审计行政执法类信息、审计业务工作类信息、政务动态类信息、审计文化类信息等7个方面。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通过三个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一是报送市政务网,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公开重要审计政务信息。二是新闻媒体公开。通过《中国审计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网站”、“湖北省审计厅网站”和《十堰日报》等各种新闻报刊和网站,发布重要审计项目的工作动态和审计成果。三是以“十堰市审计局网站”为平台,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指南等,在网站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均未受理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出现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因审计查出的违法案件和违纪违规行为有些涉及单位秘密,审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二是少数政府信息的质量还有待于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也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学习贯彻执行《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审计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质量;二是继续加大审计公开的力度。在确保严守国家保密有关法规的前提下,对确定公开的审计结果、审计整改和审计工作动态,及时在网上公开。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关于主动公开情况和依申请公开情况无特别说明。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