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索引号
011081141/2021-14375
主题分类
审计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28日 16:28:10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文号
20209

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

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竹溪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平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工作日午餐饮酒等问题。2017年底,张学平违规收受下属柳某以拜年为由所送“飞天茅台”白酒一箱;2016年10月的某工作日,张学平出差期间,午餐接受房县法院安排的公务宴请并违规饮用高档白酒;2019年6月12日,张学平等人接受竹溪县蒋家堰法庭安排的公务宴请并违规饮酒;张学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7月,张学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2. 市人民医院放射科副主任李胜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8年至2020年,李胜在武汉出差期间,两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0.6万元和“泰山”牌香烟2条。2020年6月,李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3. 十堰日报社物业管理中心副主任摆利平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旅游问题。2019年10月17日至19日,摆利平在赴武汉考察中央空调核价等工作途中,受空调中标方业务经理黄某某邀请,私自更改行程前往湖南张家界旅游,旅行途中门票、住宿等1334元费用由黄某某支付。2020年7月,摆利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4. 市东风21小学原校长邓晓峰“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3月至2019年5月,邓晓峰在担任市东风21小学校长期间,长期违规使用学校公务加油卡为个人私家车加油,先后加油38次,共计12340.82元;邓晓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邓晓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5.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郧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阮绪涛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9年6月7日(端午节),阮绪涛在赴十堰西高速路口附近某公司进行工作考察期间,捎带朋友姜某绕道进入十堰城区参加同学雷某宴请,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4月,阮绪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 竹山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沈贤勇违规操办其子婚礼并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10月,沈贤勇在操办其子婚礼的过程中,违规收受28名非亲属礼金,共计54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沈贤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7. 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文海违规操办其父丧礼并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3月,许文海在操办其父丧礼过程中,违规收受单位同事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8600元,造成不良影响;许文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7月,许文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中秋、国庆节日将至,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廉洁意识,时刻反躬自省,自觉改进作风,严格要求自己,切实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侵蚀,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及其他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收送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等活动;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节日庆典;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高档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节日反腐”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始终把严的标准贯穿于纠治“四风”全过程和各方面。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坚决抵制“舌尖上的浪费”,切实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积极倡导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的要求,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监督责任。中秋、国庆假期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组织开展违规公款吃喝、公务餐饮浪费、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专项检查。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快查快处快曝光,持续传导压力,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