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十堰市审计局于2022年5月7日至6月17日采取就地审计的方式,对竹山县人民法院原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竹山县人民法院存在执行款和国家司法救助金管理不规范、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对竹山县人民法院提出加强执行款收支管理、及时将罚没收入上缴财政等建议。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竹山县人民法院积极整改、采取积极清退、公示公告、出台制定《竹山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竹山县人民法院内部控制制度》《竹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审限管理的规定》《竹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执行案款管理规定的通知》《竹山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年度工作考评办法》《竹山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竹山县人民法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竹山县人民法院机动车管理规定》《竹山县人民法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竹山县人民法院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竹山法院涉案款清理处置领导小组》《竹山法院关于成立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共12个制度办法等措施进行整改。截至目前,该单位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