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17号公告:市农业农村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结果

索引号
011081141/2021-55410
主题分类
审计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29日 09:35:48
发布机构
十堰市审计局
文号
20210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十堰市审计局于2021年3月16日至4月25日采取就地审计的方式,对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市农业农村局存在政府采购程序不到位、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对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加强制度建设、加大资产监督管理等建议。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积极整改,采取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措施进行整改。截至目前,该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