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11号公告:茅箭区实验学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结果

索引号
011081141/2021-55101
主题分类
审计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27日 11:18:31
发布机构
十堰市审计局
文号
20210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十堰市审计局于2021年3月26日至4月30日采取就地审计的方式,对茅箭区实验学校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茅箭区实验学校存在部分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少记固定资产价值、部分固定资产毁损和报废未按程序申请处置等问题。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对茅箭区实验学校提出加快推进北京南路大门项目建设、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等建议。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茅箭区实验学校积极整改,采取对已交付使用的项目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准确确认固定资产价值、按规定程序对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完善报批手续并调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等措施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