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10号公告:中共张湾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结果

索引号
011081141/2021-55095
主题分类
审计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27日 11:15:2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审计局
文号
20210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十堰市审计局于2021年3月26日至4月26日采取就地审计的方式,对中共张湾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原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中共张湾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存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党务干部培训不够等问题。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对中共张湾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提出严格履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党员业务培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及时完善资产增减手续,做到账实相符等建议。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共张湾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积极整改,采取清产核资,核对账目,加大培训力度措施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