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十堰市审计局于2021年3月26日至4月30日采取就地审计的方式,对武当山特区发展改革与经济局原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武当山特区发展改革与经济局存在项目资金效益不高、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支出审核不严等问题。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对武当山特区发展改革与经济局提出科学编制发展项目、认真履行部门职能、严格落实内控制度、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等建议。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武当山特区发展改革与经济局积极整改,采取出台管理办法、制定内控制度等措施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