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湾区建设新村安置区一期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索引号
011081141/2021-01707
主题分类
审计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07日 17:06:25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文号
20210107

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十堰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2020年7月3日起,对张湾区建设新村安置区一期工程进行竣工结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十堰市张湾区建设新村安置区一期工程地处张湾区红卫街办炉子村五组李家湾,位于发展大道中段,该项目一期工程由8栋32层住宅楼和2栋公共服务设施楼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组成,总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为10万平方米,地下部分为7万平方米,包括土建装饰、防水保温、水电安装、消防、配套外网、配套道路工程等施工内容。

该项目由市国投公司投资,建设单位为张湾区城中村改造红卫街道建设新村安置区建设指挥部,监理单位为湖北东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设计单位为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十堰市规划设计院。

土建及附属外网工程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合同价为38959.36万元;西侧配套道路工程湖北省百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合同价为635.42万元;监控工程十堰海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合同价为59.48万元。

项目2014年7月开工2018年5月竣工

二、报审造价

该项目总报审造价为47639.81万元,其中:主体土建及附属外网工程报审造价为47000.63万元;西侧配套道路工程报审造价为575.38万元;监控工程报审造价为63.8万元。

计结果

张湾区建设新村安置区一期工程,审定总造价为38777.72元,审减金额8862.1元,审减率为18.6%。其中:主体土建及附属外网工程,审定造价为38201.93元,审减金额8798.7;西侧配套道路工程,审定造价为515.5元,审减金额59.88;监控工程,审定造价为60.28元,审减金额3.52元。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办理本项目结算时,可依据相关合同约定并参考本审计报告,合理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