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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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81141/2021-01425
主题分类
审计
发文日期
2018年03月07日 14:23:05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文号
201611

关于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8年3月7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20178月1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要求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和处理。市政府对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张维国书记、陈新武市长等市领导对审议报告和审计情况多次做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对照检查着力整改,对所提建议认真研究和吸收,把制度建立起来,确保不再发生类似的情况。有关地方和市直部门认真分析审计查出问题的产生原因,积极整改。并着力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明确责任主体压实整改责任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相关要求,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计整改。9月6日,常务副市长周锋主持召开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专题工作会议,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对审计整改的各项要求,落实主要负责同志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彻底整改有关问题。各相关单位积极协调配合,及时梳理分解审计整改任务,汇总整理审计整改情况,协调解决复杂情况问题,确保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二)严肃督办问责倒逼整改落实

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审计局先后对31家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办检查,在问题整改上敢于较真碰硬,强化督办,责任到人,明确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根据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全市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对审计问题较为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开展了集中治理和责任追究。

(三)完善体制机制避免屡审屡犯

在及时纠正违纪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注重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根源,制定长效措施。从完善财政预算、规范政府采购、资金资产管理和内控制度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出台和完善了52项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从整改结果看,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得到了纠正,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法进行了处理处分;对体制机制性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规范。截至目前,各被审计单位通过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补缴税款、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44亿元,节约政府建设资金2.15亿元。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财政总支出进度不均衡的问题,市财政局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争取提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比例和额度,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规范并加快预算执行,强化预算执行考核等,努力使全年支出趋于均衡。二是2015年及以前年度部分结转资金未使用的问题,市财政局对市直预算单位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专项清理,结转两年以上未使用的存量资金已全部收回预算,统筹用于市委、市政府确立的重大项目建设。三是市本级预算的项目资金有3.87亿元未使用的问题,市财政局将督促各资金主管部门提前做好可行性研究、评审及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资金一旦下达及时安排使用。四是三个小盘子资金有1.88亿元未使用的问题,市财政局及时支付了部分项目资金,剩余资金因项目中止,均已按照《预算法》等规定收回预算。五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问题,市财政局在编制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时已按照规定的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4.5万元。

(二)关于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少数单位未积极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大对单位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召集公务卡使用情况较差的相关单位集中进行座谈和培训,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

(三)关于财政决算草案审计发现的问题

对部分单位“三公”经费会计核算不准确的问题,市财政局在全市年度部门决算布置会上通报有关问题,现场对相关单位进行指导,督促相关单位通过规范填写支付摘要、正确选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等方式予以改正和规范。并定期组织部门决算公开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出具问题清单,要求单位按要求予以规范。

三、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大数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六个单位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6家单位采取完善财务支出手续,出台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三单一函”规定等措施,对明细清单不全、手续不完备的公务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核销,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二)关于四个单位收入和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4家单位通过加强沟通,明确责任、宣讲政策等方式,清理追回资金439.5万元。

(三)关于五个单位固定资产未上账的问题

5家单位通过清理固定资产,及时补记固定资产入账等方式整改到位4935.8万元。

(四)关于国有资产出租管理较为混乱的问题

对资产出租未按规定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未公开招租,租期过长的问题。各单位及时采取补签协议、中介评估、公开拍租、收回资产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五)关于部分单位老账户余额过大的问题

8家单位及时对以前年度老账户遗留资金进行了梳理,制定了用款计划,加快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

四、全市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

1.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政策衔接不到位的问题。各地重新进行了贫困人口梳理核实,做到应保尽保。

2.对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各县市区通过精确识别健康扶贫人口,加大健康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发放扶贫补贴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3.对教育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各县市区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严格把关,及时公示等措施,确保受助对象更精准,接受社会监督。

(二)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方面的问题

1.对七个单位、村将372.4万元扶贫资金用于弥补单位和村集体经费支出的问题。各地采取处理相关责任人、收回资金归还原渠道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2.对九个县市区共有8.28亿元统筹整合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的问题。房县已由县政府全额统筹整合,集中用于2016年精准扶贫(金融扶贫)项目。郧西县已拨付683.58万元,并已责令相关单位加强项目施工力度,按照规定加快资金拨付速度。武当山特区已责成太极湖办事处南沟村加快项目建设进程,以确保应该拨付的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关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和项目实施方面的问题

对郧西县关防乡二天门村等3个村违规收取老房拆除保证金70.40万元的问题,关防乡龙潭子村等6个村向贫困户多收搬迁自筹资金12.5万元和收取老房拆除保证金70.4万元,已于2017年3月全部退还给贫困户,相关责任人已移交纪委处理。

五、民生资金及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全市医疗保险基金的问题

1.对医保政策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市政府在十堰日报、十堰晚报等主流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今后将多渠道、多途径宣传,促进居民医保二次补偿及时发放。

2.对医保改革措施推进不到位的问题。市政府责成卫计委、财政、物价等主管部门加强行政管理、稽核检查,并责成市医保局根据医保定点机构相关管理办法和医保服务协议条款,对违规收取的费用按五倍予以审扣,解决好看病贵的问题。

3.对医保基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房县等4县区参保单位少缴医疗保险费的问题。房县责成县地税局、人社局追缴15个单位,473人医疗保险金共计266.82万元。竹山县已责成县社保局追缴11人欠缴保费1.3万元。郧阳区将加大医保费扩面征缴力度,切实保障参保群众权益。

(二)关于全市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问题

1.对项目招投标管理和决策程序较乱的问题。市直相关部门和丹江口市政府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在后续建设项目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规范建设管理程序,提高管理水平。

2.对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相关部门和郧阳区等5个县市区已经作出整改,将挪用资金退回原资金渠道5737.58万元。

3.对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保障房政策的问题。丹江口市、郧阳区等6县市区已作出自查整改,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清退,同时对相关审批把关人员进行追责。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项目未公开招标或规避招标的问题

相关部门对涉及的工程项目暂停拨付工程款项,按照当时评标最低价折算相应金额,在工程款项内予以扣减,并举一反三,组建工作专班,对正在承建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再次排查,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

(二)关于个别项目成本控制不到位,结算价格超中标价的问题

相关单位委托专家进行了优化设计,进一步压低总体造价。同时,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前期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估算进行限额设计并编制概算,严格按照概算控制预算,以预算控制结算的原则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三)关于部分业主单位未认真履行建设主体责任的问题

牛头山森林公园已补办相关手续,进行质量检测,排查质量安全隐患。完成整改鉴定后牛头山森林公园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了竣工验收。

七、部分审计查出问题未整改原因分析及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部分审计查出问题未整改到位的主要原因

一是部分整改工作需随改革逐步推进。

二是部分问题因历史原因难以追溯需从建章立制角度解决。

(二)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市政府督促市财政、审计等部门从预算编制、项目管理、资金分配和拨付等环节入手,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切实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和绩效。

一是严格落实财政管理政策。

二是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三是加大审计整改推进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