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审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011081141/2021-50838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02日 14:51:23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文号
20211201

2021年,十堰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审计机关法治建设,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更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职责

积极学习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等文件精神,成立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单位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和二级单位互相配合的法治建设责任体系,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同时,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等重点工作进行研究安排部署。

二、坚持依法履职,提升审计监督质效

市本级全年完成审计项目90个,节约政府建设资金1.91亿元,整改收回资金2.69亿元,移交案件线索15起,上报重要审计情况专报15份,被市领导批示25人次(为历年来最多)。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政府投资审计转型、研究型审计等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位次、有影响。先后荣获了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市创文先进单位、全市履职尽责优秀单位等14项荣誉称号。市委书记胡亚波、市长黄剑雄多次对审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代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的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整改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给予一致好评和高票通过。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经验做法在审计署赴湖北座谈会上作了现场交流,并得到了审计署副审计长秦博勇和有关司局高度赞许。率先对市本级自然资源资产报告进行了审计,摸清了我市自然资源资产的基本情况,在市人大常委会上高票通过。

三、坚持创新驱动,深入推进研究型审计

一是紧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重点难点和矛盾焦点,主动开展研究型审计,先后开展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定价参考标准、经济责任审计中共性问题、土地征迁补偿、区域性自然资源及约束指标、市场主体发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和国家经济安全等8个研究型审计,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服务宏观决策和助推问题解决,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认可和赞许。二是向新换届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市直单位负责人发放履行经济责任风险提示,促进其依法依规用权。

四、突出依法审计,推动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

积极推进依法治审,构建管用的制度架构。一是坚持业务会审制度。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审计业务会议,集体审定审计实施方案、重要审计事项和审计结果,把牢审计质量“生命线”。二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审理制度。配备专职法制审理人员,全年对54个审计项目开展法制审核审理工作,其中包含9个县市区交叉审计项目、4个省厅交叉审计项目。主要审理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报告中反映,主要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适当、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适当,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恰当,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内容。审理审计档案5万余页,提出法规审理意见550余条,要求审计组及时补充重要审计证据和修改审计报告,并对审理意见的采纳情况进行逐条确认,促进审理意见落实。三是实行审计报告分管法规的局长亲自审核制。对公文质量、问题描述定性、审计建议等内容严格审核。四是大力推进审计整改。落实《十堰市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加大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的协作配合,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4月,受市政府委托,局主要领导向十堰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报告了201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扎实开展审计整改“清零”行动,汇总各科室填报的《2021年完成审计项目整改问题清单表》《审计项目整改情况的说明》,截至11月20日,对2021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整改9.5亿元,制定完善制度68项。五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审计项目质量管控。完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体系,对审计制度规范进行了梳理与细化,规范出台了《审计现场管理制度》《审计取证制度》《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审计移送事项管理制度》《审计质量管控参考指南(试行)》等,推进审计质量管控的规范化、长效化。

五、规范权力运行,提升审计履职的法治化水平

一是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对单位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集体讨论决定,并将所有集体决策会议纪要在内网公开,提高民主决策透明度。组织召开14次审计业务会,集体审议通过审计方案62个,审计报告69个,听取项目审计情况8个,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进行集体讨论审议。二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大审前和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审计进点同步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群众监督和问题反映;在局微信公众号和局门户网站等媒介,对2021年已整改到位项目的审计结果等进行公开。三是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坚持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和省厅《进一步做好审计容错纠错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入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上报省厅10篇审计容错纠错案例。组织多轮次容错纠错工作座谈会,赴市财政局、教育局等多家单位征集具体意见,对100多条意见进行归纳梳理,形成涵盖优化营商环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投资项目建设、审计整改等10大类20小类的容错纠错事项,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在审计实践中落地生根,得到市委书记胡亚波、市长黄剑雄同志批示。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了《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监督,重点关注政府投资项目、行政事业单位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的问题,加大对“双千企业”的服务力度,持续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六、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理念和能力

一是建设高素质审计法治队伍。充分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审计大讲堂等形式,加强对十九届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等政策法律的学习宣传贯彻。强化法治思维,充分尊重合同双方的意愿,牢固树立市场主体民事权利平等的理念。根据实际情况区分是否采用审计结果作为竣工决算依据,对合同未约定的,按照上级要求对中介审计结论进行复核;对合同约定的,严格依照《民法典》《审计法》等规定独立出具审计报告。二是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学习贯彻《审计法》。创新开展专题讲座、召开座谈会、“12·4”专访、网上答题、征文等“八个一”系列活动,把学习贯彻《审计法》引向深入。各县(市、区)审计局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审计法》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出实效。注重学习的整体性、系统性,准确理解和把握新增法律职责的内涵和要求,认准审计边界,理清审计职责,拓宽审计的广度;积极组织人员开展研讨,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三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答题等活动。将法治工作与日常审计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内审指导交流、政校合作、政企合作等平台,向市烟草公司、黄龙林场等单位开展送法和宣讲《审计法》活动;将法规宣传学习与社区学法用法工作一体推进,由创文志愿者向燕沟社区、驻村工作队向扶贫村群众积极宣传,促进法治社区建设。及时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制作新修订的《审计法》展板向公众宣传,印制审计法宣传册,开展送法上门服务;积极利用媒体、网络宣传新修订的《审计法》,提升社会知晓率。四是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印发了《审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对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抽查了2021年实施的30个审计项目案卷,覆盖所有业务科室及二级单位,并依据《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开展审计项目案卷评查评分并将评分情况上报市司法局。同时,对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对已完结的法治创建、项目审理、政务公开、案件移送等30卷资料整理归档,制定了档案目录,实现日常工作全流程、痕迹化、可追溯。

七、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新形势下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建设性作用需进一步提高;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拓展。2022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高质量落实落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依法文明审计

严格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把审计工作的着力点牢牢放在维护政令畅通、推动发展改革、揭示风险隐患、促进反腐倡廉上来,更好做到服务全市经济工作大局、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保审计结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加强审计人员法治教育

严格要求,加强管理,按照先培训、后执法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对审计人员法律和审计知识培训。在审计网站开通法治专栏,利用周五“审计讲堂”、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融入业务培训,抓好新知识、新法规、新方法的学习;安排专人收集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上传局内网和外网,为审计人员提供审计工具箱法治服务。

(三)积极拓展法治宣传的新方式

持续开展送法上门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审计法律法规学习、违法违纪案例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审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利用电子屏幕、网络平台等手段,宣传审计机关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依法审计、服务大局所取得的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