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审计:开展县(市、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调研督导
来源: 十堰市审计局     |    作者: 刘俊      |     发布日期: 2024-05-24     |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推动基层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机制高效运行,近日,按照市委审计委要求,十堰市委审计办启动了对县(市、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履职情况调研督导,突出督导检查“四个方面重点”,切实推动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实化细化制度化。
一是突出党委审计委(办)履责尽责情况。重点督导检查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亲自管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存在用老办法运行新机制问题;是否存在没有开会或用其他方式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是否存在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和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没有经过审计委会议审议;是否存在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后财政、发改和国资监管相关职能没有划转到位;是否存在审计委成员单位履职尽责不到位等。
二是突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备执行情况。重点督导检查是否建立审计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备清单;是否存在重大事项未先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再按法定程序办理问题;是否存在向上级审计委未报少报漏报审计委会议召开情况、审计项目计划、年度预算执行报告、审计整改报告、审计专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综合报告等问题;是否存在调增或调减审计项目计划未向审计委请示报告等问题;是否存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备程序不到位、行文不严谨、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三是突出审计成果开发运用情况。重点督导检查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人大政协等贯通协同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错位、泛化等;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是否报经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同意后办理;审计移送案件线索是否处理到位、是否建立案件线索反馈机制;是否存在审计成果深加工、精加工不够,重要审计项目未形成审计综合报告,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有价值、有分量的审计成果不多等问题。
四是突出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督导检查是否建立审计委领导批示落实跟踪督办机制,牵头整改责任落实部门是否按批示意见汇总整改情况清单,推动领导批示落实到位;被审计单位是否按时向审计机关报送审计整改报告、审计整改结果清单和相关佐证材料;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整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是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目标。有关主管部门对主管领域审计整改工作是否进行监督管理,推动被审计单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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