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监督的意见》
来源: 十堰市审计局     |    作者: 王鹏、陈豫      |     发布日期: 2023-05-18     |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区域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监督,推进全市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制度化、长效化,近日,湖北省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监督的意见》。
《意见》要求,审计机关对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生态环境质量、资源管理质效等情况进行审计,并与市人大届期同步开展“五年轮审”监督。审计机关将有关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实施审计后形成专项审计报告,于每年10月份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重要参考。
《意见》明确,审计机关要加强重大事项审计监督,积极试行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确保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得到顺利实施、突出问题得到控制和纠正,一体推进有关部门和单位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加强管理、改进工作。市政府应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整改方案,并在六个月内报告审计整改和问责情况。
《意见》强调,要着力构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整体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国土、林业、环保等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审计机关要积极探索编制契合本地实际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完善地方政府向人大报告自然资源资产的审计制度,推动全市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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