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3-04-26     |     [      ]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审计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审计整改取得积极成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和分阶段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余少数持续整改的问题尚在整改期内,正在有序推进。

(一)市本级预算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财政资源统筹管理,收回闲置资金并优化预算安排,取消低效专项资金,细化预算编制流程,确保资金及时分配下达;二是规范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加快专项债券支出进度,严格履行资金调整审批程序;是加大出借资金清收力度,综合运用行政催缴、法律诉讼及破产债权申报等手段强化债务回收,持续跟踪剩余款项处置进展。

(二)派出机构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体系,将国有资本、社保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强化国库及债务风险专项检查,规范直达资金监管;二是健全国企监管机制,实施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加强监督;三是全面清查登记国有资产,建立动态监管台账,规范资产出租出借流程,分类处置闲置资产并推进盘活利用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清理部门沉淀资金,规范非税收入上缴及专户管理,及时上缴闲置资金,强化账户动态监管;二是优化预算编制管理,细化专项资金项目分类,提升预算科学性和执行精准度;三是强化支出合理性监管,严控年底突击支出和超范围使用专项经费,完善公益金管理制度,推动资金绩效与服务质量双提升;四是规范财务核算管理,加快非税收入账务处理,加大个人借款清收力度,严格代理记账机构监管,压减现金库存规模,强化资金流转安全。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清退企业投标保证金及拆迁补偿资金,无法退还的依法上缴财政,并完成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全覆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二是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加强粮食储备能力建设,动态补足储备规模,确保供应安全稳定,同时专项整治困难群众补助资金使用,追回违规资金并清理不符合条件人员,严格规范救助补贴发放流程,杜绝重复领取、超发冒领等问题。

(五)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公积金业务管理,清理长期未分配资金,强化部门数据共享联动,严控违规提取行为,分类处置逾期贷款并加强风险防控;二是加强保障房动态监管,收回应配建廉租房并督促产权登记,分类推进未完工项目整改;三是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进度,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优化民意调查机制,确保改造内容贴合居民需求。

(六)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是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完工项目收尾及资金筹措,强化施工环境协调与进度稽查,着力化解拆迁等制约因素;二是严格规范项目前期管理,健全工程概算审核机制,推行“双院制”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把控设计深度和变更审批,减少施工阶段调整;三是加强项目过程监管,全面核查工程签证及结算资料,核减重复签证及多计工程款,完善主材价格审定机制,规范结算流程管理,推动项目闭环验收。

(七)国有企业和金融企业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机制,长信公司细化业务收费标准,确保收费公开透明;二是强化交投公司市场化转型,优化资产结构,剥离低效资产,加强租赁评估与合同监管,提升融资能力及经营效益;三是完善担保公司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尽职调查和追偿制度,深化银担合作,降低融资成本,清理违规收费;四是推动农商行聚焦主责主业,严控同业投资规模,加大支农支小信贷投放,压降不良贷款,健全风险管控制度。

三、后续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第六届四次全会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深入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市政府已督促各主管部门,要求整改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明确各自权责,加强统筹协调,市审计局将持续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合力推动整改,以问题整改成果检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努力建设示范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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