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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2020年至2025年高标准农田相关资金和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进点公告

来源: 十堰市审计局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6-02-28     |     [大   中   小]

审计进点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3月6日起,对丹江口市2020年至2025年高标准农田相关资金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

审计主要内容是:政策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资产确权和管护利用情况、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等方面。

审计组长:刘蕾

成   员:易春慧(主审)、肖军、周玲璇、尹钰昊、柳盼盼

社会各界对被审计单位的包括但不限于违反财经纪律和政策疑点线索、审计人员违反廉政纪律等情况可以使用下列方式举报:

违规违纪疑点线索举报电话(微信:13508673387市纪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8125615

市审计局机关纪委廉政举报电话:8117261

市审计局局长监督信箱:sysj@shiyan.gov.cn

市审计局廉政举报邮箱:shenjijiandu@shiyan.gov.cn

 

 

十堰市审计局     

2026年2月28日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文明审计守则

为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审计署文明审计负面行为清单和“八小时以外”言行负面清单的要求,更好地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牢固树立文明审计、依法审计、廉洁审计工作理念,进一步改善审计工作作风,修订制定本守则。

一、坚持依法审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要求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审计项目计划,坚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依法审计;坚持“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如实反映审计情况,实事求是揭示问题。

二、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全面客观看待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以是否符合改革发展方向作为分析判断的标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三、开展审计宣传。坚持一个审计组就是一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小分队,主动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宣讲,从审计工作的必要性、审计内容、工作程序、审计整改等方面进行讲解,提高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理解和认识。

四、改进工作作风。倡导比被审计单位早到、晚走,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规范使用党言党语、纪言纪语、审言审语,言行举止得体,着装端庄大方,注重礼貌礼仪;审计现场管理有序高效,节约资源,遵守被审计单位行业规范和管理规定。

六、“谦虚学”“文明审”。保持谦虚谨慎的学习态度,特别是对被审计单位的专业性工作内容,必须认真学习、虚心求教。不得以监督者自居、口大气粗、动辄扣帽子,不得干预被审计单位正常工作节奏,不得在无明确线索或依据时靠话术敲打、诱导,甚至威胁被审计单位人员;确因工作任务需要,需加急推进的,做好解释说明;面对不配合审计工作行为时,以合理方式有效化解。

七、提高工作效率。提倡推进大数据审计,减少现场审计工作时间;牢固树立研究型审计思维,充分做好审前调查,科学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绝不允许“庸懒散”和“躺平式审计”,避免超期不撤点。

八、虚心听取意见。征求意见环节,有异议的问题,要重新核查;证据不足的,要及时补证,使审计认定的问题更切合实际;被审计单位提出的合规合理意见,应当采纳,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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