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审计局关于公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投诉受理方式及公开渠道的公告
来源: 十堰市审计局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4-06-14     |     [大   中   小]
十堰市审计局关于公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投诉受理方式及公开渠道的公告
为落实十堰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十堰市审计局设立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投诉受理方式及公开渠道,现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电话:0719-8117283
电子邮箱:sysjjfgk@126.com
来信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浙江路41号
二、受理单位:十堰市审计局
三、受理期限:2024年6月15日至9月20日。
四、受理范围:
(一)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适用法律依据错误,行政执法事项外包,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检查过频、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二)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等问题。
(三)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钓鱼式”执法,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以罚增收、以罚养人、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野蛮执法、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执法不作为问题。重点整治: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效,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
(七)其他问题。包括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不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于形式,执法音像记录不全,应记录未记录,或者应当作为证据使用的音像资料未随卷保存等违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问题。
特此公告。
十堰市审计局
2024年6月15日
主办单位:十堰市审计局 电 话:0719-8129960 网站标识码:4203000050 网站地图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浙江路41号 技术支持:十堰政府网 鄂ICP备06007886号-5 鄂公网安备 420303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