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2020年至2023年EPC模式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进点公告

来源: 十堰市审计局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4-01-22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十堰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2024年122日起,张湾EPC模式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绩效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主要内容是:审查项目决策情况、项目前期论证情况、项目招投标情况、合同管理情况、建设程序执行情况、现场管理情况、项目工期管理情况、项目结决算情况、建设项目绩效情况、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审计组组长:王婕妤

审:黄贵鹏

  员:刘盈秋、黄鑫、唐鑫、张建军

社会各界对被审计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违反财经纪律和政策疑点线索、审计人员违反廉政纪律等情况可以使用下列方式举报:

违规违纪疑点线索举报电话(微信):18007287082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8125615

市审计局机关纪委廉政举报电话:8125729

市审计局局长监督信箱:sysj@shiyan.gov.cn

市审计局廉政举报邮箱:shenjijiandu@shiyan.gov.cn

十堰市审计局

2024122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文明审计守则

一、坚持依法审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要求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审计项目计划,坚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依法审计;坚持“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如实反映审计情况,实事求是揭示问题。

二、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全面客观看待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以是否符合改革发展方向作为分析判断的标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三、开展审计宣传。主动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宣讲,从审计工作的必要性、审计内容、工作程序、审计整改等方面进行讲解,提高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理解和认识。

四、改进工作作风。倡导比被审计单位早到、晚走,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规范行为举止,着装正式得体,遵守被审计单位行业规范和管理规定。

五、科学统筹审计项目。针对同一单位,在同一年度确需开展多个审计项目的,采取“嵌入式”或“融合式”组织方式,进点一次;后续还需开展审计调查的,由前期审计组联系获取资料。

六、谦虚学”“文明审。保持谦虚谨慎的学习态度,特别是对被审计单位的专业性工作内容,必须认真学习、虚心求教。不得口大气粗、颐指气使,不得干预被审计单位正常工作节奏;确因工作任务需要,需加急推进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七、提高工作效率。提倡推进大数据审计,减少现场审计工作时间;充分做好审前调查,科学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绝不允许庸懒散躺平式审计

八、虚心听取意见。征求意见环节,有异议的问题,要重新核查;证据不足的,要及时补证,使审计认定的问题更切合实际;被审计单位提出的合规合理意见,应当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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