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审计厅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措施》
来源: 湖北省审计厅网站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4-07-17     |     [大   中   小]
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
——湖北省审计厅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措施》
近日,湖北省审计厅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4个维度提出13项举措促进审计更好发挥服务保障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监督作用。《措施》明确了国企国资审计监督的政治方向、工作重点、机制保障和成果运用,结合湖北实际,对中办、国办相关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了细化。
围绕推动国企国资审计监督常态化,《措施》在审计频率和审计重点上作出具体要求,明确对国企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每年审计1次;结合各地实际,适时开展对国企资产、负债、损益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和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大资产、重大问题专项审计(调查)。突出审计重点,主要审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情况、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国有资本的投资、运营和监管情况;公司法人治理及内部控制情况等。坚持依法审计,揭露国有企业和国资管理运营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关注体制性障碍和制度性缺陷,反映发展运营中的突出矛盾和风险隐患。
围绕提升国企国资审计监督质效,《措施》提出把研究型审计贯穿国企国资审计全过程,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主线查准查实查透问题,全面分析原因对策。加快建立国企大数据分析平台,健全数据库,加强大数据审计。强化国企国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组织实施、复核审理审定、督促整改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加强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
《措施》的出台,促进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作机制,推动将国企国资审计结果作为国企绩效考核、国企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压实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一体推进发现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加强审计综合分析研判,积极提出解决重大问题和推动改革发展的审计建议,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据悉,去年,湖北省审计厅在审计工作报告中披露了重点审计的7家省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投融资风险管控、资产管理等情况,揭示了对外投资风险管控不力、处置和出租国有资产不规范、企业内控管理不严格等问题金额616.24亿元,并提出了相关审计建议,促进整改问题金额613.17亿元,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国有资产出租经营管理制度等7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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