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审计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审计整改“清零”行动

来源: 法规审理科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1-07-08     |     [      ]

  为全方位提高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效果,着力清除审计整改“肠梗阻”,今年以来,十堰市审计局坚持制度先行、梯度推进、标准从严,迅速开展审计整改“清零”行动,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常态化经济体检功能。

 


坚持制度先行,实现整改常态长效

将审计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迅速安排部署开展2020年度审计项目整改“回头看”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通过出台“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办法”,建立“甘特图信息化整改模块”,推行“审计整改销号机制”,构建“多部门协同整改机制”等多种措施,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按照“谁审计、谁督促整改、谁建台账”的原则,由各审计项目主审指导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明确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做到问题整改一项、确认一项、注销一项,切实提高审计整改实效。

坚持梯度推进,精准实施分类整改

以思想破冰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巡视巡察、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等发现问题已经整改到位的,实事求是不作问题反映,提升整改的主动性、积极性。同时,将审计发现问题进一步精细划分,防范整改“一刀切”。针对以往年度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对整改事项简单的常规类问题,要求立行立改、查漏补缺;对成因较复杂的“疑难杂症”问题,召开综合评估专题业务会议,实行“一事一策”提高审计整改质效;对未整改的问题形成“检查清单”,通过函告、督办等措施,推动被审计单位再对照、再整改,形成审计整改监督管理闭环。

坚持标准从严,破解屡审屡犯现象
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关于审计整改的要求,严格规范审计发现整改问题到位的标准,明确资金追回、问题解决、人员问责、移送处理、建章立制等为已整改,做“销号”处理。对整改不积极、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作“挂号”处理,并按照湖北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强化与政府督查、纪检监察、行业主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依纪依规依法开展通报、约谈及追责问责。同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管理、源头防控和完善制度,防止屡查屡犯现象发生,持续巩固审计整改成果。

截至目前,对2020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整改42.77亿元,制定完善制度138项,追责问责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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