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府用好上级转移支付的建议

来源: 审计厅网站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5-01-09     |     [      ]

转移支付作为弥补地区财力差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助推器”,在促进共同富裕的财政体系中扮演重要角色,既体现出中央的关心和重视,也承载着明确的政策目标。近年,在区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每年有大量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结余结转,未发挥资金效益。笔者通过分析结余结转资金的分布,总结资金闲置的原因,并提出建议,希望起到发挥资金效益,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一、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结余结转的原因

一是资金分配方案编制滞后。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时尚未明确具体补助对象或补助金额,有的资金流转涉及多个预算单位,需要进一步明确资金分配方案。而财政部门主动意识不够,未及时督促、指导预算单位上报资金分配方案,导致资金长时间结存在财政部门。

二是区级资金匹配不及时。共担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时会明确区级财政资金匹配比例,但由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不确定性,财政部门无法全面掌握上级转移支付的时间、种类、金额,在年初编制预算时很难做到“量入”,未将区级承担部分完整纳入范围内,导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时无法及时匹配区级资金,造成专项资金闲置。

三是项目进度慢,达不到拨付条件。部分预算单位重资金轻绩效,编制的项目方案不够科学可行,造成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或实施过程中需要经常调整,导致项目进展缓慢;另外部分项目建设期较长存在跨年建设的情况,项目资金不能在一个年度内全部结算完,达不到结算进度,导致专项资金在本年度形成结转。

二、用好用足上级转移支付的建议

上级转移支付的闲置,不仅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更是关系到国家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地方财政的健康运行和经济社会的平衡发展。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强化分配责任。基层政府要督促相关部门压实责任,畅通信息沟通渠道,高效协同配合。对政策落实类专项资金,按照往年资金类型提前研究相关政策,做出资金使用预案;资金实际到位后,尽快明确分配方案,尽可能提高下达比例,提高资金效益。对项目建设类专项资金,要指导相关单位科学合理编制项目方案,避免“钱等项目”。

二是加快项目建设。要督促项目主管单位紧盯时间节点、紧扣关键环节,锚定目标、倒排工期,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确保专项资金尽早支付形成有效投资。要强化过程监管,定期统计转移支付下达进度、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分析通报,督促相关单位尽快使用专项资金,避免资金趴窝。

三是健全绩效管理。要改进转移支付绩效管理,稳步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健全转移支付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转移支付目标质量,结合政策实施效果和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支出政策,确保资金花在刀刃上。要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健全从源头到末端的转移支付管理体系,强化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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