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农村“三资”审计监督力度 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来源: 审计厅网站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4-07-22     |     [大   中   小]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是推动农村高质量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作为审计机关,应回答好题中应有之义,对农村集体“三资”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发挥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防范风险的的审计作用,壮大农业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维护农村稳定和谐,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一是厘清资金主线。当前,村级资金来源主要是上级补助资金及各种专项资金,资金量大小不等,种类繁多,但每一项资金都有其规定的用途,有些是全额补到农户,有些可纳入村级统筹使用,还有些须要单独设账核算。审计村级资金就是要查清资金来源,分清资金的性质,厘清资金的来龙去脉,追踪资金是否按要求用在实处,发挥效益。因此,审计应重点关注各项收入是否应收尽收,查看是否违规将非村级收入的资金纳入或提前结转入当年的收入,票据领用手续是否齐全,各项支出是否履行民主议事程序,审批程序和权限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挪用、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确保村级资金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效益性,保障国家政策的有效落实。
二是把握资产主线。对资产的审计要从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入手,从资产的购进登记、建立台账到使用维护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做到资产账实相符;对资产的采购、发包、处置要坚持市场化,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合法;对债权性资产做到及时清理清缴,保障资产不被挪用、私占,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因此,审计应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项目闲置、损失浪费,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况。如村居项目建设前期论证是否科学,建成后是否存在拆除或闲置,是否存在未入账资产、违规处置资产并确保资产的完整性、真实性。
三是抓住资源主线。资源收入是村级收入的重要来源,村级资源主要为土地资源,如何整合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益,是农村“三资”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土地资源的审计要坚持资源的长远利用、整合效益、综合效益,以达到有利于民生、有利于发展。因此,审计应重点关注土地资源的管理是否有效规范,是否有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土地资源是否闲置浪费以及土地资源收入的连续性、完整性、及时性。同时,应当关注土地流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管情况,对一些违约弃耕的承租户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确保土地流转合同的履行和兑现,以保障土地流转农户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应当围绕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查清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以及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做到资金账目清、资产底数清、资源分布清、债权债务清、使用归属清晰,才能切实维护集体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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