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审计视角浅谈基层法院司法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来源: 十堰市审计局     |    作者: 邓琼      |     发布日期: 2022-07-18     |     [      ]

国家司法救助是指国家向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证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是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对权利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符合本意见规定情形的,可以采取一次性辅助救济措施,以解决其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近期,笔者在对部分基层法院进行审计时发现,国家司法救助管理和救助程序执行存在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救助信息不共享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当前基层法院司法救助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不规范。部分基层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无专人管理,有的在立案庭,有的在执行局。对已经实施的司法救助无专人负责统计记录,多为承办法官个人掌握相关材料,没有统一的存档记录,档案管理也不规范。

(二)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基层法院对于申请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生活困难情况偏重于书面审查,未能对申请执行人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缺乏司法救助证明材料。部分基层法院的司法救助工作主要针对信访问题,一些生活困难但没有信访的申请人未能得到及时救助。

(三)救助信息不共享。司法救助从申请到最后发放需经过层层筛选、斟酌,由于基层司法单位信息不共享,导致申请人不能及时得到救助,重复领取省市县司法救助资金,案件执行完毕仍然发放救助资金等问题。

二、审计对策与建议

(一)要加强管理。基层法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司法救助管理流程规范,建立配套的司法救助制度,出台具体的司法救助办法,明确司法救助的条件、标准、程序,为开展司法救助提供明确的规范及指导,要安排专人专岗负责司法救助工作。要对以往司法救助情况进行收集整理、统一归档,避免出现多头管理、程序不明的局面。

(二)要严格审核把关。对申请、审查、合议、审批、发放、备案等每一个司法救助环节都要做到公开、透明,并及时公布救助的具体对象,做到阳光救助,同时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加快工作进度,使司法救助真正发挥对困境当事人的帮助作用,保障被救助对象解决相应等困难,确保救助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公正。

(三)要建立救助信息共享平台。打通基层法院、司法局、政法委等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通过系统数据比对、智能研判,为困难群众提供合理化的救助建议,避免重复申请救助,让救助更加精准。对于采用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司法救助的申请人,要取消其司法救助资格并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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